Nov 25 2007
2007年港島區立法會補選: 孽留屬貽女士2
今日見到你響電視上面0既風采
真係為之一振!
“甚麼時候可以普選?”
“當社會有共識時就可以推行”
“咁即係咩為之共識?”
“當做左充分咨詢同社會大部分人都認同時…”
—
“點解一出黎參選就為23條立法道歉? 當時又冇道歉?”
“道歉係因為呢幾年用左好多時間去反思, 去完外國讀書就知道當時有d言論令市民不安, 覺得自己做錯左, 所以道歉”
一字一句唔係記得好清楚, 但內容大致如上
如果我在場, 我實會問佢
“當時你響度推銷23條時, 你都話已經充分咨詢, 社會大部分人都認同, 有共識, 但當時有50萬人出黎遊行反對, 民調都有一半人反對, 點解又冇立法? 而最終你又因為呢件事而道歉? 依家到普選問題你都係咁講, 要有共識, 咁乜野先係叫有共識呢? 係唔係又係立法會0個某幾個最大黨支持就等於有共識? 你為左參選, 太醜陋了”
孽留女士, 請不要再扮
你點偽裝你都只係一個巫婆了吧~
請有票在手的選民下星期日記得投票
投比邊個都唔重要, 只要唔係4號孽留女士就得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