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懷疑藝人床照流出事件 風波一日又一日咁發展 就越係一日又一日咁覺得: 點解可以變到咁架?? 我唔係話幫邊個或唔幫邊個, 只係議事論事 經理人公司 件事乜野都未證實就即刻去報警 到底佢地了解清楚件事始末及真偽未? 有錢就可以先發制人? 涉案藝人 有冇了解成件事係點解會咁? 係唔係點都應該要向公眾作一個交代先呢? 越早交代就越可以早日平息事件 經理人公司既然已經報案就應該向警方提供更多協助 亦可以對之後警方執法更加有效率! 媒體 的確爆炸性話題可以催谷銷量 但是否已經報導得太多? 一連五日主要報章的頭條亦是同一件新聞 之後更延長戰線至旗下的每本娛樂雜誌 一眼間報紙雜誌檔都係充斥著同樣的人物 現時係唔係應該放更多關注響中國的雪災之中?? 幾多人響水深火熱之中? 死左幾多人? 警方 一開始就已經錯, 點解要動員咁多人去處理呢件事? 真係有錢有權0既人就可以得到更大更多權利? 香港成功的基石係乜野? 連續十三年最自由的經濟體系所講0既唔單係經濟 而係自由! 警方咁做只係一次又一次咁大大力咁破壞呢個基石! 拉一個人"祭旗", 一個"相信有意圖"就拉, 明知佢唔係相片來源者 咁到底有幾多人可以係有條件比你去"相信有意圖"? 再拉多四人個"祭旗", 一個"藏有不雅照片"就拉, 咁到底有幾多人"藏有不雅照片"? 係唔係越黎越"莫須有"、"白色恐怖"? 到底大陸0既法治制度恐怖d, 定係香港0既恐怖d?? 法庭 拉第一個人要等足8星期先過堂, 不准保釋. 到底呢個罪行有幾大? 相片係假的話, 佢就係誹謗及發佈不雅照片, 到底有邊個的權利受影響? 就係經理人公司以及涉案藝人, 佢地名利聲譽受影響; 相片係真的話, 佢只係發佈不雅照片, 到底有邊個的權利受影響? 答案係冇, 涉及既唔係勒索, 又唔係誹謗, 相中人的確影左咁0既相 佢只係揭穿某d人0既面具0者? 咁到底警方憑乜野要"替死鬼"不准保釋等足8星期? 咁警方依家都冇確認到相片真偽就突然拉人, 究竟佢地又憑乜野? Read More

轉載自《hystericireul's》 藝人淫穢照案再拘4人 (08:23) 2008年2月2日 明報即時新聞 警務處長鄧竟成說,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他們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 鄧竟成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他又說,這4人是朋友,但相信與昨日在法庭提堂的一名男子並不相識。他們涉嫌藏有與案件有關的不雅照片,但並非將相片上載的源頭。 鄧竟成呼籲市民,不要接觸這些照片,以免觸犯法例。 警 方今日凌晨拘捕三男一女,涉嫌與疑似藝人裸照事件有關。警務處長鄧竟成表示,被捕人士藏有疑似藝人裸照,雖然無將照片上載互聯網,仍可能干犯藏有不雅淫褻 照片可供發布用途,而被捕人士互相認識,但相信與昨日提堂涉嫌上載照片的男子並不相識。鄧竟成在本台節目上表示,警方已就今次案件聯絡內地公安部及國際刑 警提供協助,網絡供應商亦積極配合調查。 除了「白色恐怖」,想不到第二個形容詞。 請告訴我現時全港極其興旺的各個成人貼圖區每天也在貼不同的成人照片,是如何令社會「震驚」、「動盪」、「不安」,以致相形見絀地只貼了十二幅未知屬不雅還是淫褻照片的失業漢得未審先判地坐兩個月牢?請告訴我為甚麼還未有證據顯示被告是始作俑者便給人當作是發佈不雅圖片的主犯?請告訴我「商人涉與女童性交拍影帶【本 報訊】中年汽車商人去年透過友人認識一名未成年女童,其後經她介紹結識另兩名女童,商人疑先後與三名女童在土瓜灣一單位內多次性交,並拍下錄影帶,事後給 予千元報酬。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與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及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等 16 項罪名,案件押後至 2 月 12 日轉解區域法院審理 。 控方續指,由於案情十分嚴重,涉及三名未成年女童,故要求加重被告的保釋條件,阻止他干擾本案證人,辯方亦願意將保釋金由1萬元增至4萬元,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最後准許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合共 10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765/08」 誘姦,拍片,令人身心備受永久重創的強姦疑犯,為甚麼竟比只發開了十二張並非自創,而且亦未定不雅/ 淫褻的照片更有資格保釋? 請告訴我 為甚麼寶時捷撞死人,司機只被罰二千元及停牌,而與人命無涉,不雅/ 淫褻未定的照片發佈者就要先坐兩個月牢「打底」? 請告訴我 為甚麼單憑數張白金信用卡,數十萬元卡數欠款,便無視被告有工作在身,有能力還款的事實,而一口咬定他別有用心?即使這種「用心」,現時任何人也沒有證據指出有實際行動的跡象。 請告訴我,請告訴我! 歡迎轉載或投往各大傳媒/ 警察投訴科/ 申訴專員公署。 http://www.xanga.com/hystericireul/640445895/item.html Read More

轉載自《長角獨立號》 January 31st, 2008 香港的天空總好像只圍著有錢有勢的人在轉,這是所謂的淫照風波給我的最大impact。 根本,既然娛樂圈的所有人都上演國王的新衣這劇目,指相片是移花移木的,那他媽的要動用警力去找出這位放相之人?那他媽的要好像追尋危害世界的壞蛋 一樣,出動一百人,又說要動用FBI?警察變了警犬嗎?為那些有錢主人禁止那些相片流傳?醒醒啦,互聯網若然是可以這樣便控制資料散佈的,那這也不會是偉 大的互聯網吧? 看到他們的小題大做,我只能說對香港警察及社會感到悲哀,根本,要拉要查的是誰人最初盜取了陳冠希先生的電腦資料,這是一宗虛擬犯罪的案件,而不是 甚麼散佈淫穢照片的案件。(一開始已經知道香港的法例是Nonsense的了,還是我誤會了?所有在網上發佈色情相片的都是觸犯法例,甚至是有警告字眼的 亦然?) 而且,明明陳文媛鍾欣桐張柏芝等人都是受害者,為甚麼現在成了過街老鼠般要在坑渠冷巷中穿穿插插躲躲避避?挺身而出,便成了受盡世間可憐的受害人, 出來討責盜取照片的人,怪陳冠希拍這些照片,反省自己拍了這些照片。啊,對不起,原來在香港的社會,這些偽人為了保護自己形像上的潔淨之身,所以才會玩這 個國王的新衣遊戲。係咯,既然d 相係假,更加要出來讉責做假相的人,更加要出來博大家的同情啦,橫豎在英之頭的公司的淫威下,沒有媒體夠膽多講一聲,更有星島頭條等親自請纓成為另一份英 皇報紙,未上庭先在文字上結案陳辭,相係假的,無恥之徒唔好再做假相,呢d 相只要對Photoshop 電腦改圖有些少認識,花兩三小時便改到了。希望發表這位言論的專業人士也快快整些傑作出來讓大家領教一下,足以顯出無恥之徒的惡作劇是多麼低檔次。 講到尾,其實只係一個「名人」的床照外洩,但因為名人的床照collection 過份龐大而牽連甚廣而變成這宗奇拿與L的網絡鬥智遊戲。網絡的時代,就是要明白網絡的威力,警方與那些騙小孩的公司以為可以駕馭瓦聯網?難怪他們每一步每 一舉都是引人發笑。想起BBC的喜劇Coupling 中Patrick也有舖儲homemade pornography的習慣(去片),記錄下與自己發生過關係的女人的影帶。係囉,analogue的格式未冇咁易畀人偷囉,畀人入屋打劫時先會畀人偷,易trace 幾多? 好啦,警方拉人,搵替死鬼,再動用多d 人,目的係要向各大公司交代,我們這些小市民,連看戲的權利也沒有,你別說阿邊個邊個d 相畀人偷了在網上傳了幾十年沒有人理,別說邊個邊個畀車撞死但最後換來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別說邊個邊個等緊警察幫但被拒諸門外,因為我地係邊個邊個 咋。 與友人說笑,你估你畀人強姦然後畀人影左相放埋上網,警方會幾有興趣幫你,又會隔幾耐先幫你呢? http://chandamon.com/home/?p=862 Read More